2016年11月14日,中國與新西蘭正式簽署了《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與新西蘭初級產業部關于有機產品認證互認的安排》,這是我國對外簽署的首個有機產品認證政府間互認協議。
2022年2月9日,根據《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新西蘭初級產業部關于有機產品認證互認的安排》,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又發布了《認監委關于發布中國新西蘭有機產品認證互認安排實施事項的公告》 (2022年第3號)。《公告》進一步明確,在滿足《互認安排》要求的前提下,新西蘭和中國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和結果是等效的,并明確規定了互認產品范圍、中國有機產品出口新西蘭認證安排、中國進口新西蘭有機產品認證安排等有關事項。
《公告》附件中還分別明確了從中國出口到新西蘭的有機產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質清單和從新西蘭出口到中國的有機產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質清單。
根據《互認安排》,從中國出口到新西蘭的有機產品中投入物質使用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土肥管理
植物生產中禁止使用人糞尿。
二、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助劑
所有食品添加劑與加工助劑應符合在《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安全標準法典》(見:www.foodstandards.govt.nz)中列出的限量和限制規定。
根據《互認安排》,從新西蘭出口到中國的有機產品中投入物質使用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植物保護產品
禁止使用擬除蟲菊酯。
二、食品添加劑與加工助劑
所有食品添加劑與加工助劑應根據中國國家標準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限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